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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3/99/M號訓令,
將若干總督本身權限授予傳播、旅遊暨文化政務司,以便代表本地區將東方葡萄牙學會之社會性基金之百分之二十九股份轉移給賈梅士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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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GDS/99號批示,
授權予東方葡萄牙學會為並葡語課程發出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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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99/M號訓令,
頒授文化功績勳章予東方葡萄牙學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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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SAAEJ/94號批示,
關於完成以葡語作為外語之教師培訓課程的文憑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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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定書 7/93,
外交部、澳門地區政府及賈梅士學院簽訂一合作協議文本,以支援設於北京之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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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定書 6/93,
外交部、澳門地區政府及賈梅士學院簽訂一合作協議文本,以支援設於漢城之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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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定書 5/93,
外交部、澳門地區政府及賈梅士學院簽訂一合作協議文本,以支援設於東京之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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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定書 4/93,
外交部、澳門地區政府及賈梅士學院簽訂一合作協議文本,以支援設於曼谷之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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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定書 3/93,
外交部、澳門地區政府及賈梅士學院簽訂一合作協議文本,以支援設於新德里之文化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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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SAEF/92號批示,
關於撥給葡語推廣中心一筆常備基金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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