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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9/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377/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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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委任政府駐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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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推動構建節水型社會工作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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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0/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修改第39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一款所定的分段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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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政府駐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的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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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007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代表的委任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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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9/2006號行政長官批示,
設立鹹潮應變措施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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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政府駐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的一名代表的委任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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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0/2005號行政長官批示,
許可訂立“西灣大橋全線供水管道和消防龍頭的提供和安裝工程”的執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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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3/2005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提供和安裝亞馬喇迴旋處和嘉樂庇大橋北面引橋供水管道和消防龍頭”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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