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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2009號行政法務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署《購買網絡設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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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
續任政府駐澳門電訊有限公司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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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5/2009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局局長,作為簽訂大眾體育健身興趣班報名系統開發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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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3G流動電話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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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2009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作為簽訂為該辦公室提供辦公室資訊設備軟硬件保養維護及支援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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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9/2008號行政長官批示,
將附於第157/2002號行政長官批示,發給“澳門電訊有限公司”建立及營運一個公共電信網絡和提供公用地面流動電信服務的第1/2002號牌照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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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6/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文化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為文化局網站提供二零零九年度澳門電訊數據中心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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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2008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體育發展基金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作為簽訂體育發展局網頁維護和國際互聯網數據更新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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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6/2008號保安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澳門監獄獄長,作為簽訂有關租用光纖視像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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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2008號經濟財政司司長批示,
將若干權力轉授予勞工事務局局長,作為簽訂提供流動電話服務合同的簽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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